17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山东省又有8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
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济南市章丘两泉三河五湖水系建设管理委员会旅游开发部原副主任(副科级)时敬博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由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章丘区水务局水利建设站原站长孟庆胜(正科级)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由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济南市章丘区曹范镇财政所原所长刘登飞(正科级)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由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大冶村马俊连涉嫌行贿一案一审宣判,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由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济南市章丘区原枣园粘土矿合伙人高洪友、石行安涉嫌行贿案一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高洪友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石行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德州市齐河县齐河一中膳食科原会计潘正斌涉嫌挪用公款案, 由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夏津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夏津县苏留庄镇北徐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怀西涉嫌贪污一案, 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崔岩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