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童曙明)在大别山区的一个只有40万人的国家级贫困县里,全县11个乡镇主要分布在东河、南河、西河3条河的两侧。一个只有5人的基层法庭,是这个县西河的唯一法庭,北于安徽交界、南与县城相连,面积360多平方公里,辖两镇一乡、两个国有林场,共80多个村、160多个单位、10万多人。全庭干警个个吃苦在前,勇挑重担,一身正气,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曾两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法庭”,三次被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法庭”和记三等功。近日,又被省高院、省人事厅联合授予“模范法庭”。它,就是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人民法院金铺法庭。
今年1至8月份,金铺法庭办理案件223件,结案208件,所有案件没有一件上诉改判,在全县名列前茅,受到广大干群的高度评价。4年前,刚过而立之年的张跃宏被县法院安排到金铺法庭任庭长,成为英山法院的最年轻的基层庭长。面对案件多,人手少,每次都是张跃宏亲自审理案件,并到现场调解。县法院领导到乡镇走访时,金铺镇党委书记伍松说:“金铺镇能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金铺法庭功不可没!金铺法庭是为金铺“铺金”呀。”
农家乐里来调解 握手言和续亲情
去年6月9日,英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卫东带领金铺法庭法官一行驱车50公里来到海拔1700多米的大别山主峰风景区(国家4A级森林公园)旅游农家乐内进行巡回审判。原告是31岁的小张,41岁的被告老张是原告的亲叔叔。16年前,被告和原告的父亲、爷爷共有4联平房,被告因多种原因外出十多年没有回来,其间,原告和父亲、爷爷借下数万元共同拆除旧房扩建新楼房,成为前面6联3层、后面4联两2层的旅游农家乐楼房,生意红火;后来原告的父亲、爷爷分别病逝,两年前被告回来后就一个人经营农家乐,并还去了3万多元的建房欠债。现在原告把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共有楼房。法院考虑到群众路程远为方便当事人,就把这叔侄关系的案子开庭到旅游农家乐里巡回审判。下午2点法官就来到当事人家,现场就在农家乐里开庭,当地村干部和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村民等人到现场,在法官王振华、马尧、人民陪审员汪世鸿的调解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补偿原告房产折价款30万元、分4年付清,原告被告在协议书上面签字并握手言和。《人民法院报》、《黄冈日报》等媒体还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很好。
调解纠纷到农村 化解矛盾解心结
一年来,金铺法庭20多次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实地查看调解及送法下乡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深入群众,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分析案件、以案说法,不仅矛盾得到了圆满化解,而且以群众身边的事和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得当地群众学习到了与自己利益切身相关法律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去年5月,当事人陈某于本村村民黄某用土地交换方式建起了住房及猪圈、厕所等附属设施。并与张某为邻。张某在陈某院子西侧房屋背面的自留地上种了栗子树,因年数长,栗子树部分枝丫伸展到了陈某的茶叶地和房屋的上方。平时张某有部分垃圾、土壤倾倒入陈某房屋的排水沟中,树叶也有部分掉入排水沟中,雨天积水影响到陈某的房屋。陈某向法院起诉张某夫妇。法院判决将两被告影响房屋的枝丫砍伐,并将排水沟清理疏通。案件判决后依法进入执行程序,陈某多次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执行双方是邻里关系,积怨较深,案件执行难度很大。法官多次深入农户沟通,一直不放弃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强烈,每次执法都受到阻挠,使执行工作无法开展。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8月15日,法庭组织人员将有影响的树木砍伐,将两家之前的排水沟清理干净,顺利执行到位。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案件也被评为当年全县十大精典案件之一。
陈河村山高林密,木材资源丰富。郑某和吴某是该村远近闻名的木材生意人,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两年前,郑某和吴某在山上砍树贩运出山,雇请本村村民黄某为其帮工。不料在伐木过程中,黄某被砍倒的大树砸伤了头部,被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多次向郑吴要求赔偿,对方认为黄某对事故发生有重大过错,且两人已经为黄某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不同意再支付其他费用。双方为此纠结近一年时间,矛盾日益激化。黄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和吴某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合计7万余元。
金铺法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塆邻,就采取到农村巡回审判,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与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为他们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讲解相关案例,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共识,约定由郑某、吴某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3000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双方满意接受。
寒冬腊月忙执行 庭长延期改年饭
去年腊月29,当人们都在忙着准备备年货过春节时,金铺法庭张跃宏庭长却忙着执行一件特殊的案件。一起离婚案件的5万元经济补偿款,当事人胡某在法院文书生效的当月交了1万元后就外出打工一年多没有回来,剩余的4万元当事人以打工为由,说另外一当事人占着他老家的房屋没有退出来,还一直在电话上找各种理由拖欠;另外一个当事人就拿着生效的文书多次找张庭长要求执行。一年来,张庭长多次电话联系在浙江打工的当事人胡某,要求他履行责任。当得知胡某腊月28日到家时,张庭长就找到胡某,从法、理、情的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要他履行责任,交清执行款。于是张庭长就约定双方当事人腊月29上午9时到现场,因为年关,司机开车执行其它案件去了,张庭长就开着私车顺着山路跑了两个多小时来到海拔1000多米高的山区当事人家中,胡某在张庭长的督促下当时交清了执行款4万元,至此一起拖欠一年多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这时已经是中午13点了,张庭长的父母约他一起中午到他大哥家里吃团圆年饭,已经迟到了2个多小时了,张庭长打电话说只好把年饭改到晚上了。
这,就是一个山区的基层法庭,为维护农村稳定,化解民间纠纷,金铺法庭法官真正成为为金铺“铺金”的法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