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成龙)近日,山东荣成高铁站安检员使用安检仪对旅客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的行李中有两个子弹形状的可疑物,荣成站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旅客及其行李进行控制,检查发现该行李包内确实有两发子弹。
经询问,该旅客自称这两发子弹是朋友赠送的纪念品,并不知道携带子弹已经违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民警依法给予该旅客治安处罚并将子弹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