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孟凡永 余和平)近年来,市老龄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文明素质,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市老龄工作中,全办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党员干部的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市老龄办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直机关级文明单位;2011年以来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
为全面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老龄办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部门形象,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淄博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办机关实际,创建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实际,贴近群众,积极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促进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真抓实干,全体党员干部精神饱满,奋发向上;思想教育深入,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新风正气弘扬。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二是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道德讲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重视对青年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三是积极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市机关党的工作暨“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和“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强化老龄宣传、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老年文化建设、推进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四是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不断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坚持周二集中学习日制度,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精通什么”的要求,采取调查研究、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鼓励和引导大家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适应新要求。
五是健全管理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及时查处“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法律常识教育,进一步普及《老年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执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确保内部关系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无任何违法 违纪案件发生。六是优化机关环境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克服“庸懒散浮”现象。加强科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形成厉行节约,提高效率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管理优化、环境优美、言行文明、服务优质。七是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在全市老龄系统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创建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模范履职科室、爱岗敬业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创评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关爱“老弱病残”,带头开展“孝行淄博——我先行”道德实践活动。经常到帮扶村和社会养老机构进行爱心帮扶活动。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大对帮扶村的帮扶力度,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派驻“第一书记”为契机,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的优势,在“打造新家园,倡树新风尚,过好新生活,当好新农民”等方面,努力为扶贫村乡村文明行动的开展贡献力量,不断提高扶贫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助推乡村文明建设。八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近一个时期机关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对于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扎实开展好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工作暨“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全员发动、周密谋划、精心安排,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过程成为提高队伍素质、打造文明和谐集体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十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深刻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性,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当前机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老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老龄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圆满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