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日前,淄博市博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区会务中心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森,副主任赵德、房宽良、郑德庆、司志荣,秘书长王继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博山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情况报告、城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依法任免了有关人员,并首次举行被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对于区政府和区法院报告的各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审议中,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形成审议意见,印发区政府、区法院及有关部门,并在新闻媒体公布票决结果。会议强调,区政府、区法院及有关部门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会议指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法检”两院和各镇人大要严格落实这一制度,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宪法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被任命人员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扎实工作,甘于奉献,努力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公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