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1月7日讯(通讯员 曲晓军)近日,市司法局桃村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全省仅八家司法所获此殊荣,是烟台市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司法所。
据了解,近年来,桃村司法所通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所、争创规范化司法所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全所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干部“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责任意识,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同时,积极创新,不断探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径,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骄人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