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喻丹)4月10日,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化解了双方的心结。
原告系经营家电的个体工商户。2017 年,被告从原告处购置空调,原告依约完成安装。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尾款却长期拖欠。无奈之下,原告便将已安装的空调拆除,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应折旧费。双方经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矛盾不断升级,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虽未成功,但法官并未放弃。庭审过程中,法官引导双方理性陈述,使案件事实愈发清晰。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站在双方立场,深入剖析案件中的是非曲直,逐步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 1200 元空调折旧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的快速调解与当庭履行,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高效与公正,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下一步,大龙人民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