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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纷争 诉前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梓铭)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减少其诉讼成本”,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将多元解纷工作做实做深,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
 
  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2月份,孙某以家人生病为由向李某借款30,000元,并承诺三个月内还清,三个月后李某向孙某索要欠款,孙某表示资金紧张,2022年末一定还清欠款,并给李某立下欠据。后李某多次向孙某索要欠款无果并且在孙某拒绝接听电话后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孙某归还欠款。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诉讼材料后与孙某取得联系,孙某表示确有其事,但自己现在无法一次性归还,只能分期。法官询问李某后考虑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于是主动约双方于法院进行调解,在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孙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将司法审判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彰显司法为民初心,以司法温度守护一方民生。(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