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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情“遇冷” 司法情“送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艺)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让积怨多年的父子冰释前嫌,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得以重续。
 
  申请执行人石某甲与石某乙系父子关系,石某甲与妻子在其儿子六岁时离婚,石某乙由石某甲和其爷爷奶奶抚养成人。石某甲先后患有脊髓型颈椎病,四肢不全瘫等疾病,现石某甲依靠低保工资(每月580元)与老母亲共同生活。石某甲与石某乙商谈过赡养事宜,但双方无法沟通一致。石某乙称自己婚后有两个儿子,自己在2017年由于腰间盘突出做了手术,妻子在2021年患癌做手术,且同年自己的工作地由江源转到了云南。石某乙自认为作为儿子,平时对父亲的关心照顾没有做到位,不是不赡养父亲,请求法院酌情考虑其实际困难。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石某乙,在与石某乙进行沟通时,石某乙最初对执行法官充满抗拒与误解,对此,执行法官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并运用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其长大等情理感化。最终石某乙同意缴纳当次申请的赡养费,并希望执行法官出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为避免矛盾纠纷,今后定期将赡养费交付给其父亲石某甲。听后,执行法官表示会与石某甲积极地进行协调。
 
  几日后,石某乙从云南回来,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与石某乙一起来到了申请执行人石某甲家中。执行法官将石某乙的想法转述给了申请执行人石某甲,老人耳背,沟通一直处于断断续续的状态,但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进行着协调,最终一对父子冰释前嫌。石某乙亲自将执行款如数交到了其父亲石某甲手中,石某甲接收到赡养费后感到非常欣慰和满意,并连连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尘埃落定,执行法官意味深长地对在场所有人说:“都是自家人,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大家都互相理解、互相体谅,家和万事兴啊!”至此本案成功调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执行案件中赡养类纠纷仅靠强制力执行,无法真正化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不能根除亲人间的心结与芥蒂。江源区法院执行局紧扣“案结事了人和”的执行理念,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始终做到用心、用情、用法,以此达到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的目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