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婷、赵震)近日,姜某与潘某因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款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最终选择将争议带到集安法院寻求解决。集安法院诉前调解员谢连群在得知被告夫妇因患有脑血栓行动不便后,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并完成了司法确认,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高效便民服务。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分析了合同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他强调,合同法旨在保护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同时也要求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维护交易秩序。通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同意按照调解协议执行,从而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近年来,集安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将贴心暖心、为民惠民举措延伸至百姓身旁,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