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乔元兀 史学勇)“抚松执行法官真是我们企业的‘救星’谢谢!谢谢!”近日,吉林省某建筑企业将一面印有“保护企业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鲜红的锦旗、亲切的话语,道出了企业对执行法官的诚挚谢意!
原告吉林省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人参产业公司和某药业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胜诉后,进入到执行程序,抚松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从平衡各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办案干警多次走访涉案双方企业调查研判,立即确定执行方案,并迅速采取线上委托,线下现场办公等方式,依法冻结、查封了两家被执行企业的账户、动产、不动产等可执行财产,确保执行攻坚工作有效实施。
“诚信经营天地宽!据了解你们都是发展较好的企业,应该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才对!”“不是我们不讲信用,主要是这两年企业的效益一直不好”“当初敢出面担保也是处于两家企业的实力和信誉!现在我还愿意承担担保义务!”承办法官在涉案企业及担保人之间调解时均表示。
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交流和开导,充分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通过执行担保人,不仅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更加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最终两家被执行企业依照执行和解内容顺利地将4800多万元交到申请执行企业业主手中,就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促进营商环境和谐稳定发展。
“这是一起通过执行担保人促成案件高效执行的典型案例,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企业维权各项成本,又保护了被执行企业及法人的社会诚信度,最大化解决了企业欠债‘执行难’问题,赢得满意度……”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县法学会会员蔺巍表示。(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媒体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