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慧子)7月14日,一位年过七旬老人拄着棍子颤颤巍巍的走进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请求工作人员帮助他解决赡养问题。
通过了解得知,老人姓李,共养育有二子一女,多年来老人独自一人住在老房子里,前年因为老房子成危房,被村委会拆除后,老人轮流在二个儿子家居住,另外两个儿子每月给老人一百款钱生活费。但没过多久,二儿子就对老人不闻不问,也不再给老人生活费,甚至居住在二儿子家时,二儿子有时会不给老人饭吃,还辱骂老人。
西湖司法所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为李大爷开了绿色通道,并报县司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基层法律工作者李明同志作为此案代理人承办此案。老人悬在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扶贫者,尽其绵力;济困者,行善积德。帮助老人走出困境,这完全是得益于政府出台的利民好政策--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能有效缓解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