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洪玉芝 吴慧子)近日,一名神色憔悴的男子带着父母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男子李某陈述,其本人刚结婚半年,和妻子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妻子生气之下回了娘家,再也没回来。要求司法所为其作主。
据了解,李某于2022年3月经人介绍,相亲认识了王某。两人在一起恋爱不到一个月,感觉各方面都挺合适,就订婚了。并且在订婚不久,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和婚礼。因为双方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因为琐事经常争吵,王某在5月份回娘家后再也没回来。李某多次联系王某,希望她能回家共同生活,但王某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回来。因此二人婚姻走到尽头,李某想要离婚。
案件受理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会见双方当事人,并走访邻居和双方亲友了解情况。洪所长发现王某愿意离婚,但双方就婚前120000礼金及三金饰品返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认为饰品与礼金是结婚前李某赠与的,而且是李某先提出离婚的,所以不愿返还财物;而李某认为这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既然婚姻有名无实,就应该返还。
因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财物分割事宜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予以解决。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说明,劝说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处理此事,既然缘分让两人走到了一起,以后做不成夫妻也不要成为冤家,毕竟夫妻一场,好聚好散对大家都好。经过耐心劝导,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还李某彩礼55000元,返还所赠项链和戒指等三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的过程中,尊重事实、公平公正、合情合法的调解,让群众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贴心服务,从而避免矛盾的激化,使一起因夫妻婚姻关系破裂、丈夫追要彩礼引发的婚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