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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温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翟某说道:“我从来没有想过您会顾忌我女儿的感受和她以后在学校的生活,我现在就还钱!”
 
  刘某与翟某,本是好朋友。
 
  几年前,翟某以自家有困难为由向刘某借了40000元整(未签署欠条或协议)。
 
  前阵子,刘某发生意外情况住院,因急需住院费的情况下,刘某向翟某索要40000元欠款,但翟某拒不承认欠款事宜并意图与刘某撇清关系。刘某无奈将翟某起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翟某需尽数还清欠款。但判决后,翟某并未及时归还欠款且无还款意愿,刘某因住院已经欠了很多外债急需还款,案件进入到了执行阶段。
 
  执行局孔祥雷法官在了解案情的经过后,对翟某进行了财产查询的同时,也对翟某进行思想疏导劝诫其如约还款。但翟某不仅拒绝配合,还并在电话沟通时说话言辞嚣张、粗鄙不堪!
 
  孔法官在进行线上线下查询以后,发现翟某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刘某称翟某提前做好准备,已将所有钱款折合成现金带在身边,且更换了居住地,致使案件陷入了僵局当中!
 
  孔法官在调查后得知,翟某已婚并育有一女,其妻子现在外地,故猜测翟某一定会接送孩子放学。孔法官随即在放学时间到其孩子学校附近等待翟某的出现,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等待的第二天终于发现翟某的身影。孔法官考虑到放学人流量大,同时担心会对其女儿产生影响,孔法官没有对其采取措施。随后,孔法官在翟某回到家出门买东西时将其叫住并说明来意,这才有了开头与翟某的对话。随后,翟某将40000元现金尽数还清。
 
  孔法官表示: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刚柔并济去执行案件,即能确保案件的有序进行,也能为司法的公正增添一份“温情”,让群众感受到执行的“温度”。(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