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穆童 王新)“从刘法官的身上我们看到了闪光点,也看到了贵院的亮点,更感受到了贵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力,感受到了贵院法官认真践行使命的态度和行动力。”中秋节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刘艳荣一天之中收到两面锦旗和感谢信。
案件一: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张阿姨要求被执行人时某、李某偿还借款本金8.6万元及利息。由于案件时间较长且一直没有被执行人的线索,案件推进缓慢。直到今年6月底,执行员刘艳荣通过查控系统发现了被执行人的线索,遂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查找,最终掌握被执行人时某的行踪。7月1日早上,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进一步线索,刘艳荣前往二七区马寨某安置区顺利将被执行人时某带回。在执行员一番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当场还款1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执行标的额确定为6.9万元,此后,被执行人时某每月至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1000元,直至还清。
为感谢执行员刘艳荣,申请执行人张阿姨特意送来一面“人民公仆好法官 公正执法解民忧”的锦旗。
案件二:
今年7月,刘艳荣在执行上海某物流公司与山西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河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该案是由上海高院移送到中原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但申请执行人是在上海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且保全的财产远在山西,因此在执行时存在诸多不便。经过刘艳荣反复多次与上海法院、山西的银行等进行沟通协调,终于成功扣划执行款158万余元。
同时,该案还涉及4台箱装LNG化学用品罐体的实物执行。刘艳荣了解到,4个罐体分别放置在许昌长葛、禹州和山东菏泽等地,而且都是在第三方处存放。经过多方寻找核实,最终确定了罐体的准确地址,许昌长葛有2个罐体,许昌禹州有1个罐体,还有一个罐体可能已经遗失。由于第三方均不配合交出罐体,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0日,刘艳荣与另一名执行员以及一名书记员冒着大雨辗转许昌长葛、禹州两地强制执行,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成功找到一个罐体并交付申请执行人。但没想到回郑路上遇到重重困难。当日受郑州特大暴雨影响,道路积水、部分道路封路,刘艳荣一行无法返回郑州市区,他们只能将警车停放在安全地带,步行四个小时涉水往回走。但天已黑透,有些地方水深达到齐腰高度,他们只能就近找地儿住下。第二天天亮又步行走到高架,大概走了两个小时,遇到好心人开车将他们一行人载到法院,辗转十几个小时终于回到法院。
之后,刘艳荣一直想办法确定其他罐体的具体位置。但受暴雨和疫情的双重影响,8月份无法外出执行,只能电话联系继续寻找。9月17日,刘艳荣得到另外两个罐体地点的消息后,立刻与书记员出发前往长葛,并通知申请执行人的律师,请其准备好吊车和货车。到达现场后,一开始第三方情绪比较激动,拒绝配合,经过刘艳荣和同行干警的反复释法明理,在长葛法院执行干警的大力配合下,最终,成功将2个罐体拉回。下一步,法院将针对可能已经灭失的第四个罐体,促成双方达成折价赔偿协议,尽早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这次现场执行结束后,申请执行人特意委托律师将早已准备好的感谢信和一面写着“风雨无阻执行路 洪水难挡好法官”的锦旗送给刘艳荣,感谢她依法执行、勤恳敬业、不怕困难、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同时也感谢法院培养出优秀的法官和干警队伍!
一面锦旗,是肯定与感谢,也是鼓励和鞭策。中原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心倾听每一个诉求,用心执行每一起案件,不忘初心,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承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