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童)近年以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通过狠抓财务管理监督措施的落实,全力打造“阳光法院”, 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显著提升。
一是强化监督,有序运行。本院把预防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对干警的警示廉政教育,确保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是拓宽渠道,发挥实效。坚持利用办公网络、大厅公示栏、会议通报等公开形式,自觉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不断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完善制度,操作阳光。进一步加强财务公开管理,推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确保财务工作不出现违规现象,使财务管理实现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明确时间,丰富载体。严格“三公开”原则,将年度经费预算、年度决算、经费收支、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内容在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网进行公示。(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