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乡亲因摩擦而产生矛盾的现象却层出不穷。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保护相邻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两邻居因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9年8月,家住二道江区龙山小区的张某发现自家卧室墙壁渗水严重,经排查渗水点时发现,其渗水原因系邻居王某家中卫生间下水主管道有漏水点,于是多次找王某进行沟通协商,但王某明确拒绝修复漏水点以及对张某的损失进行赔偿。张某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将王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希望双方能够庭外和解,于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勘查,在现场调查时承办法官担心王某家卫生间长时间漏水容易导致漏电,经过法官一番耐心地释法晰理和善意劝说,王某主动对漏水点进行修复,张某也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因房屋漏水导致的邻里纠纷得以友好解决。(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