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丹)中元节追思是传统习俗,但是传统的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方式,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安全隐患突出。为贯彻省、市、区关于中元节禁烧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营造平安、生态、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按照包保责任分工,在中元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夜间巡逻”劝阻烧纸行为,引导辖区居民文明祭祀。
结合包保社区实际情况,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在全院抽调20余名干警成立中元节禁烧小组,明确责任人,在中元节前后下沉到红城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在小区内巡逻,对于烧纸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同时,劝导居民在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同时,也要革除上坟烧纸、烧香等传统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倡导以“植树祭祀”、“鲜花祭祀”等方式告慰先辈。为安全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做到“文明祭祀,拒绝烧纸”。
法官建议:
用绿色环保的方式祭拜祖先,用鲜花代替纸烛,做一名低碳文明的祭祀人。一旦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如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大家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