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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听懂你的语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熊世琴)作为法官,当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听力和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时,怎样才能听懂他们的诉求,让他们能在法庭上充分、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和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0年8月5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时,就特邀了盐津特殊教育学校的王存旭老师一同参与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老师尽量放慢节奏,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及被告的意见和陈述通过手语翻译向对方进行转达,同时也把法官的话语翻译给了双方。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案件回放〕原告与被告均是聋哑人,他们在聋哑学校相识、相恋后登记结婚,生活平静且幸福。但女儿的出生打破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和旧封建主义观念成了横跨夫妻二人及婆熄关系的鸿沟。自2015年起,女方独自带着一岁多的女儿回到盐津生活,男方在会泽生活,双方无任何联系。为解除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男方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请求离婚。
 
  调解前,女方满怀怨恨和责备,男方也没有认识到婚姻失败的主要原因,双方互不交流。法官和老师分别做工作,最终达到调解协议,男方当庭支付给女方2020年8月前女儿的抚养费55000元,自9月起每月支付7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一场“无声”变“有声”的温情调解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心语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够成为夫妻是上辈子结下的缘分,我们应该去珍惜,更应该共同努力去经营。今天的主人公双方都是特殊人群,夫妻之间更应该多一份沟通、理解、包容和体谅,当丈夫和妻子不能向对方“说”出心中爱的语言时,更需要用行动让对方去感受到爱的涵意。(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