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毅 王珏)“法官,我马上还钱,请尽快解除我的失信黑名单,我想早点买到高铁票”。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孙某向夏某借款697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经夏某多次催要,孙某拒不还钱,夏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孙某限期内偿还欠款,但其迟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夏某遂于2020年8月3日向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孙某,经多次沟通无效后,鉴于孙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月4日,心存侥幸的孙某购买高铁票准备出行,被售票人员告知其已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不能购买高铁车票,这时的孙某才急急忙忙的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法官提醒: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乘坐飞机、动车、高铁、出入境、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其生存空间将不断受到压缩。被拒绝乘坐高铁的孙某出行受限,才切实感受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压力,遂主动履行了义务。(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