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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纠纷一朝解 握手言和赞法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玲 吴瑞瑞)“我们之间的纠纷纠缠十年,两家还曾为此大打出手,今天终于得以解决,多亏了法官的耐心调解。”杨某对承办法官说。
 
  一场长达近十年的纠纷,让邻里反目成仇,大打出手,调解数次都无果,纠纷一直未能化解。近日,经过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法官的努力,多年纠纷一朝化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杨某与张某是相邻地块的土地承包户,张某在承包土地之初,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了电线,打了灌溉机井。2010年3月,杨某与张某就水资源使用达成水电入股协议,双方约定,杨某向张某支付70000元,使用张某的水、电及灌溉设备50年,水电费按国家统一标准收取。杨某使用一年后,张某停止了供水,致使杨某的果园无法灌溉,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杨某于2020年5月起诉张某,要求解除协议,张某退还自己交纳的70000元入股费。
 
  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调解以失败告终,该案转入庭审程序。
 
  庭审中,张某说:“协议签订后,杨某给我40000元入股费,剩下的30000元一直没有给,也不交水电费,我才暂时停止被告使用灌溉设备。两家因此发生口角,后杨某的儿子殴打我,致我受伤,在派出所曾口头协商将40000元抵消他儿子致我受伤的损失,我也不再追究他儿子的刑事责任。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也没有让我给他退钱,我也没有再索要赔偿款。”。杨某说:“我们当时写协议的时候,40000元就给张某了,30000元没有约定啥时候给,说的是50年之内不准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我使用了设备一年,他就把设备停了。我儿子确实把他打伤了,但是我们没有协商将40000元抵扣赔偿款”。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庭审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地开展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析理,劝导双方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张某同意适当退还一部分入股款,杨某也认可自己的儿子将对方打伤存在过错,同意扣除部分款项。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水电入股协议,张某退还杨某23000元。第二天,张某带着23000元现金来到法院交给杨某,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法律是刚硬的,但人是有情的。起草一份裁判文书很简单,但如果机械的一判了之,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如何确保结案的同时又能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这是一个值得法官深入思考和实践的问题。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大讨论活动开展后,全院法官对标先进,查找差距,认真查找机械办案等思想观念上的不足,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做到案结事了,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