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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有温度 高质高效解民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冷竹梅)一场交通事故,或有人员伤亡、或受到经济损失,不管是哪种伤害都已是十分不幸,如果再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更是雪上加霜。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快审快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被告人袁某某驾驶重型牵引车及挂车,追尾被害人王某某骑行载乘刘某某的人力三轮车,王某某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刘某某重伤,案发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袁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中王某某与刘某某系夫妻关系,刘某某已年近七十,现于长春市医大住院治疗,生命垂危,而每日高昂的治疗费用更是愁坏了家里人,赔偿款项拖一天给付,刘某某的治疗就少一分保障,带着焦急忧愁的心情被害人家属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被分到刑事审判庭庭长孙晓光手中,他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开庭审理,加班加点撰写判决文书,仅用两天时间便将判决书送达到了双方当事人手中,同时他还与合议庭成员王吉玲一起协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和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公司与商业险公司,积极探讨赔偿事宜。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7月1日,判决送达当天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肇事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将1万1千元的赔偿款送到原告人手中,7月2日,交强险公司将11万元赔偿款给付给原告人,商业险公司同意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将剩余的10余万元赔偿给原告人。
 
  7月10日,原告人的家属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 廉洁高效”字样的锦旗,送到孙晓光和王吉玲的手中,以表对他们快审快结案件,依法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肯定和感激之情。
 
  从判决送达到赔偿款大部分给付,仅用两天时间,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用实际行动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及时化解了纠纷矛盾,用服务便民换来了人民群众的肯定,用付出展现了司法的温度。(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