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雯)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为通化市东昌区某村某组,被告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为通化市东昌区某村民委员会有关征地补偿款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在了解案情后,江西法庭庭长邹淑芳秉持司法为民的初衷,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让群众少跑路,立即联系原被告所在单位组织“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该案承办法官耿婷婷梳理案件细节,并做好“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准备。
2020年7月10日,随着法槌声敲响,“现在开庭!”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农村群众认真观看、仔细聆听、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给村民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和农村实际,以法律小故事的形式向该村村民讲解了其诉讼的相关权利和法律知识,使广大村民真正了解基本法律法规。这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让村民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有的村民说这是“设在群众家门口的法院”,在巡回区域内开庭审案,能够直接向群众展示国家审判机关形象,发挥司法教育作用,此外“巡回法庭”能让基层的群众、当事人和律师有更多机会、有更便捷的渠道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这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对旁听群众进行现场普法,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拉近了,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在加强“送法进农村”的同时,秉着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都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原则以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也让阳光司法走进乡村、院落,让群众少跑腿、少费时,把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每次巡回审理都成为旁听者的一次“法律大餐”。(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