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梁作升)2016年12月12日下午,来自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两城镇的5名农民工,代表78名在日照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姐妹,来到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法律援助中心能够帮助他们讨要血汗钱。
原来这78名农民工多年来,一直在日照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品加工工作,因该公司从2008年资金链断裂,靠法定代理人自己借钱来公司运营,2013年和2014年经营不善,公司亏损严重,导致没有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其中大部分的工资拖欠时间在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部分拖欠至2015年6月。
公司一直拖欠着他们的工资,使他们生活无着,陷于困境,目前公司共拖欠他们工资6619217元,在多次催要无望的情况下,5名农民工代表一起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方式,帮助他们要回血汗钱,使他们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决定为78名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五个律师事务所的10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召集援助律师召开了动员会和援助律师与农民工代表座谈会。由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时,他们已在日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且离开庭时间只有3天时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协商延期开庭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援助律师加班加点,准备好证据材料,迅速、快捷、优质、高效的承办该案。会后,援助律师立即准备材料,核算出某食品有限公司共拖欠78名农民工工资619217元。
2016年12月14日,日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该案,于2017年1月16日依法裁决日照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78名农民工拖欠工资619217元。现该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