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曦 邱兴斌)元宵佳节将至,又到了燃放孔明灯的高峰期。为避免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禁止辖区内销售燃放“孔明灯”,为安全生产拧紧“安全阀”。
加强组织领导。该镇通过召开紧急会议,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销售燃放“孔明灯”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警惕,层层压实责任。组织镇工商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协调做好元宵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重点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教育为主”的原则,积极发挥管区和安监办的组织管理作用,通过悬挂条幅、村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开展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劝阻和制止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努力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导检查。对擅自占用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贩卖“孔明灯”的,由镇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对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事故或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 (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