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靳桂红 杨博钧)农村法制宣传是培育村民法治理念、增强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对广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春节将至,此期间是盗窃和火灾的高发期,为了提高辖区商户的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氛围,山东吕县阎庄司法所走访商摊,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宣传活动,让广大百姓受益匪浅。
一、春节前后是外出农民工集中返乡的高峰期,阎庄司法所抓住时机,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农民工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素养,在逢集日走上街头向各商摊主和赶集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并结合农民工生活、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宣传贴近农民工生活、工作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冬季商户使用电取暖器的频率较高,志愿者们以宣传为依托,大力向商户们普及冬天用电、取暖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并要求商户们在店里配个小型灭火器,并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确保出现火灾时能及时扑灭或者延缓火灾态势。
三、向村民等解析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电话、QQ、短信、银行卡等诈骗手段的辨识方法,及传授一些防盗小窍门,提高群众防骗、防盗的能力。并向村民们发放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宣传册,切实提高了商户们学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的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