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护苗不打烊!
这份暑期普法清单,家长学生都要认真读
山东法制传媒网:(曲璐璐)漫长暑假如约而至,青少年告别校园课堂,出游、报班、上网、结伴活动、户外游玩时间大幅度增多。预付消费纠纷、网络诈骗、溺水交通风险等各类法律安全隐患扎堆出现。稍不留神,就可能给青少年带来伤害。
今天法官就结合真实案例,盘点暑期青少年高频法律风险,家长、学生同步学习,全方位守护少年平安度夏!
培训预付暗藏霸王条款,退费维权难
案件回顾:
吴女士为孩子办理游泳卡,机构擅自更换授课老师,合同标注退学需要扣除30%高额违约金。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扣除条款未重点提示,属于无效约定,调解商家全额退还剩余学费。
法官提醒:
培训机构、游乐商家设置“不予退费、过期作废、高额扣费”等霸王条款,法律层面均无效。
1、报名优先选短期次卡,避免一次性大额缴费;
2、签约仔细核对退费、闭店赔付细则,留存合同、转账、聊天记录;
3、商家恶意克扣、闭店赔付细则,拨打12315、12345调解维权。
未成年人大额网络充值,被骗钱财可追回
案件回顾:
13岁学生王某偷用家长手机,十余天累计充值游戏数万元,平台拒绝退款。家长起诉后,法院依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判决平台全额退还充值资金。
法官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大额充值、打赏,家长可向平台申请退款。同时警惕刷单返利、低价游戏皮肤、租借账号骗局。
1、不透露验证码、支付密码、不参与垫资刷单;
2、不出租出借微信、银行卡,避免触犯帮信罪;
3、手机开启青少年模式,家长管控支付密码,约定上网时长。
野外水域暗藏致命风险,监护失职需担责
案件回顾:
2名学生结伴私自到水库野游,一人溺水身亡。法院审理,家长未尽监护义务承担主要责任;水库未设置警示标识,承担次要责任。
法官提醒:
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不结伴野游、无家长陪同不下水、不去无救生员野水域、不涉足陌生塘坝、不盲目下水施救。
发现同伴落水,禁止手拉手救人,及时呼救、拨打110、120,利用竹竿、漂浮物岸上救援。
平安暑期,法治同行。愿每一位少年都能在阳光下安全、快乐地成长!
(文稿: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