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越来越热,幼儿园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关系着每一位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2024年6月117日上午召开幼儿园供货商会议,切实做到食品安全从供货源头抓起,为幼儿的舌尖安全保驾护航。
会上,刁园长向供货商确认了大米、蔬菜、肉类、禽蛋等供货商的资质情况,要求供货商具备所有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健康证、身份证,确保所有食品的质量、卫生及质量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刁园长进行总结,要求各供货商严把进货渠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各供货商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
今天的会议不但提高了供货商的责任意识,确保幼儿在园食品质量安全,也使幼儿园的食品采购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为幼儿在园生命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