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修晓宇)又到一年开学季,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有效阻断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渗透,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高校园师生的法律意识,9月5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庭长作为法治副校长到孤山子中心小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讲活动。
法官从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以及“如何预防有组织犯罪”等方面,为同学们作了详细讲解。通过讲解,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有组织犯罪的危害,应该积极预防有组织犯罪。同时提醒同学们,遇到不法侵害时要沉着冷静,积极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同时也要提高识物、识人、识环境的意识,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通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让师生们了解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性,防止黑恶势力发展的重要性,增强了青少年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的能力,教导青少年们增强防范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学会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为构筑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奠定法治基础。(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