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提升学生们法律知识,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郭丽来到池北区第一初级中学为学生们送上了新学期的“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郭丽针对学生年龄特点,用简明直观、浅显易懂的方式讲解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关系、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让孩子们明白如果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即使因为年龄小,不受刑事处罚,但也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针对同学们关注的校园霸凌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生活中鲜活的例子,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造成校园欺凌的原因、欺凌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预防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讲解,告诫青少年学生要学会保护自己,坚决杜绝校园暴力,做好自我防护,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行为和解决问题。
“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强化了自身的安全意识,我会把这些知识分享给家人和身边朋友,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授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如果遭受或看到校园欺凌的情况,会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任重道远。下一阶段,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