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宪彤)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月23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员暨“两人”业务培训会。县司法局局长刁中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负责人徐宪彤主持会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骨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系统培训了《民法典》《人民调解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不同类型纠纷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以及有效应对方法进行了深度剖析讲解,对常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技巧、注意事项、法律法规适用原则和范围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培训。同时,详细介绍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规范,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
会议强调,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性和群体性特点,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要与时俱进,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依法履行职责,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人民调解员要以本次学习培训为契机,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主动作用。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次培训会,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有效提升了与会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法律运用能力。下一步,东阿县司法局将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培训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对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力度,以点带面,层层传递,培养一批懂调解、会调解、善调解的人民调解员骨干队伍,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阿、法治东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