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伟佳)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8月16日,山东省滕州市北辛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批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中,社区矫正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定义、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亮点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安全产生的危害,同时,还结合唐山打人事件,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曾经所犯错误,坚决不危害国家安全,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的活动,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学习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北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