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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柳河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带娃,“未”你护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依法带娃,“未”你护航
  -——吉林省柳河法院少年法庭首次对涉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美辰)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系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标志着家庭教育正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未成年寻衅滋事案件中,首次使用该法对涉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升级版”保障。
 
  指导过程中,家庭教育指导师从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入手,逐步消除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小强(化名)、小刚(化名)父亲的思想顾虑。在详细掌握了孩子的心理动态、亲子关系状态以及家庭沟通模式后,家庭教育指导师与小强、小刚父亲共同探究了孩子犯罪的根源,建议父母正确引导孩子看待物质需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教育指导师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希望小强和小刚的父亲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生活需求,与孩子共同努力解决难题,增加其生活的自信心。
 
  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细致引导,小强和小刚的父亲感受颇深:“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仅是身体健康和满足物质需求,还要时刻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健康。过去我们只想着挣钱给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有些简单粗暴,经过这次老师的指导,我们以后会改变教育方式,逐步将孩子引导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
 
  近年来,柳河法院少年法庭通过大量个案分析,发现不良家庭环境、不当监护方式成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未成年人保护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案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柳河法院少年法庭首次运用该法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个案家庭教育指导档案,以便形成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
 
  下一步,柳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还将继续强化与民政部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将家庭教育指导与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心理辅导、法治宣传等有机结合,延伸审判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