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这次考试,既检验了自己对所学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更增强了今后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2月21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进行的“每月一考”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董某深有感触地说道。
2月份,张庄司法所按照禹城市司法局《2022年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清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学习教育,工作人员对总则、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附则等章节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实施细则的认识和理解。
为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对《实施细则》的掌握情况,检验学习成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学法自觉化、常态化、有效化,2月21日,张庄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专题知识测试,考卷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精心设计,分填空、选择、简答三种题型,考核内容全面,突出针对性、实用性。考试中,社区矫正对象严守考场纪律,态度端正、独立思考、认真答题,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近期学法成果。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针对每名社矫对象测试情况,帮助他们找到自身学习短板,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
此次专题测试,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热情,增强学法守法意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