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玲)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以学校为主渠道,以在校学生为重点,从规范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和落实学校法治教育责任制入手,强化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措施,形成了主管部门协调督导,政法部门大力支持,学校和兼职法治副校长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学生积极参与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局面,把“法律进校园”活动落到了实处,有力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营造了浓厚的青少年法治氛围。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重大节假日、纪念日为契机,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浓郁的未保氛围;发挥辖区内报刊、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向社会各界宣传未保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未保工作的认识。将宪法宣传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尊严。“12.4”国家宪法日,峄城区司法局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并赠送10000本“民法典进校园”丛书,有效普及民法典知识。
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效能。建立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统一选聘、统一委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65所中小学均配备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65位法治副校长走进兼职学校,举办了120多场法治报告会,6万多名学生普遍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三、聚合多方力量,优化成长环境。为优化青少年校外成长环境,峄城区司法局依托老党员、老干部、执业律师、退休教师等社会力量,牵头在村(居)设立法治教育督导员、特殊人群帮教员,充分发挥多方力量作用,开展好校外法治宣传,并做好成长环境的评估和预警,保护青少年远离不良人员和信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