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职称评审中学术不端行为如何处理?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教育 > » 正文

山东阳谷县司法局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石岩森)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举行入矫集中宣告仪式,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由七级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入矫第一课。第一,明确告知社矫对象的身份是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第二,虽然社区矫正相对在监狱服刑有较大的自由,但仍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社区矫正对象仍是正在服刑的罪犯。第三,宣读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管理规定,未经请假批准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区、市,接受电子监控管理等;第四,告知违法违规的法律后果。
 
  经过此次入矫集中教育,入矫对象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身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加强监管。(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