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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林公安分局:建起司法干预“防火墙”拒绝“打招呼说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善永 刘振海 孟德强)9月18日,中央政法委通报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例。纵观这7起案件,均查处于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其中既有厅局级“一把手”过问案件导致涉黑分子被轻判,也有民警在不正当交往中没有守住廉洁底线徇私舞弊……
 
  9月22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组织全局民警辅警开展学习中央政法委通报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例,由党委书记、局长胡建国同志领学。学习中,胡建国同志语重心长的讲:“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可能导致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作为守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公安民警,如果抵挡不住来自内外两方面的干扰,自甘放纵、随波逐流,那么正义的堤坝极有可能溃决,损害的是司法的公信力,丧失的是最宝贵的人心……”。
 
  胡建国同志强调要加强精神学习,提高民警辅警纪律意识。以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促使民警辅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胡建国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胡建国同志指出,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安执法廉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民警辅警纷纷表示,通过学习7个典型案例显然表明,中央政法委通报、曝光各类干预、插手、过问执法司法案件将形成常态化机制,同时,这也预示着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通过顶层设计遏制此类顽疾的死灰复燃。作为执法者,一定要做到执法“公正、公平、公开”,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真正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落到实处。(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