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冬)2021年8月12日16时7分许,武某昭驾驶鲁QS7XXX号重型普通货车,沿临沂高新区俄黄路由北向南行驶右转弯时,其车辆与商某群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商某群受伤。
事故发生后,商某群被送及时往临沂高新医院抢救。经诊断,商某群双肺挫伤,肋骨、腰椎、折骶骨骨折,多处挫伤,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巨额治疗费用。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办案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作为,主动联系医院,为商某群开辟绿色通道,帮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0万余元,使商某群得到及时救助,受到商某群及其家属高度赞扬。(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