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夏玲灵 毕凝)“我们村前几天有村民上山采蘑菇走失,找同村村民帮忙找人,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赔偿责任怎么划分?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村委会应该怎么做?”
9月17日下午,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普法专家团”成员深入包保帮扶的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榆木桥子村,为榆木桥子村、车站村、荣斌村、遥林村的村干部上普法课的时候,一位村干部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针对村干部提出的法律困惑,兆艳红法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义务帮工人受伤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
根据村委会需求,兆艳红法官结合审判工作列举大量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家务劳动补偿、近期热议的车祸致死案例及继承编中新增的关于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的有关规定等进行详细解读。村干部们听得津津有味,认真记录,结合法官讲解内容还不时翻看手中的《民法典》、标记感兴趣的条款内容。同时,围绕《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换届选举、召开村民会议等内容,向村干部进行细致讲解。宣讲结束后,法官们走村入户发放《民法典》书籍及换届选举知识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
此次普法活动是白山中院持续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这个时机下乡也是为了促进依法有序换届,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对于白山中院提前送上的中秋节法律大餐,村干部和村民们给予高度赞扬。
法律服务是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的重要一环,也是提升乡村软实力、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白山中院包保帮扶榆木桥子村并选派优秀青年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在开展好驻村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提供法律服务作用,促进该村形成以法治思维、法治程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路径,推进该村乡村振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此外,白山中院向榆木桥子村赠送一批办公桌椅,改善村委会的办公条件,为驻村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