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陶铸民)大家好,这里是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今天很高兴能够和大家一起分享、学习一些关于“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的法律知识。
关于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其实是现在比较多的一类案件了,大家也许没有学过法律,但是通过一些新闻报道应该还是有一个模糊的概念的,就是小孩子在网络上为游戏充值是可以进行退款的,但是具体是为什么能够退款,怎么退款,家长应该掌握什么证据,今天就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其实包括两种,一种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年龄小于八岁的孩子,简单来说就是监护人完全代表他的意愿;而8岁到18岁这个年龄段的,就叫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是可以进行纯利益行为的,像过年时可以接受长辈给的红包,只有收入没有付出,同时也有权进行和自己年龄、智力特征相符的民事行为,比如买个铅笔、零食之类的,这些都是有效的,但是超出范围比如说去买辆车,这个就需要孩子的父母进行追认,去确定他这个行为是否有效。
那么根据上面,究竟多大年纪的孩子,在网络上充值网络游戏和打赏主播,是可以要回充值款的呢?首先,如果孩子未满八周岁,无论花费多少钱,家长都可以主张这个花费是无效的,要求退款。如果孩子的年龄在8周岁到18周岁之间,是一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我们就要分情况讨论了:(1)如果孩子充值的数额并不大,只有几块钱、几十块钱,在孩子日常零花钱的范围内,那么他买这个和日常去商店购买玩具的区别并不大,便依然认定是有效的;(2)如果短时间内充值了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情况,明显超出了孩子的年龄范围,是可以要求追回的。同时,最终是否可以追回,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且我们要知道,就算未成年人花了几万元充值,家长不去追要的话,商家是不涉及违法犯罪,也不必主动退款的。
所以,如果家长不予追认的话,在法律上他就是一个无效合同。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律上是已经有了明确规定。而且现在一般游戏中都有这个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页面,在该页面上传证据证明钱款为未成年人花费即可申请退款了。
但问题的就是,法律规定得非常清晰,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充值款项是未成年人充的非常难。很多未成年人玩游戏用的是家长的账号,花的是家长的钱,甚至用的是家长的手机。还有可能这个游戏家长也在玩,这位主播家长也在看,真的很难分清到底是孩子充值还是家长充值。所以,在这里和大家提两个建议:一是孩子玩游戏的时候看看孩子的游戏好友是不是他的同学、同年龄段的朋友,这在追回充值款时,可以作为旁证;二是建议用孩子的身份证、微信号来注册游戏,这样有益于留存证据,同时游戏的防沉迷系统也可以避免孩子沉迷游戏。
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游戏和直播那么吸引人,可是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一定有一个东西是更吸引人的,我们相信那是父母对于孩子的陪伴。言传和身教相比,身教要比言传重要的多,影响力也大得多。希望家长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和他们共同成长,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法院可以帮助孩子把花出去的钱要回来,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挽回孩子们浪费的时间,孩子们的成长只有一次,希望在这成长的过程中是有父母相伴的。(吉林省梅河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