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永生)在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高青县规范操作,全面建立落实“双保险”工作机制,“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双通道”反馈学生在校受助情况,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结果全告知,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阳光资助。
通过“系统”辅助认定和学校复核确定“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各级各类学校通过“系统”学籍数据模块导入本校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学籍数据与扶贫数据库比对,自动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学校通过“系统”建档立卡管理模块查询本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系统”辅助认定基础上,学校对全部在校生进行逐一排查复核,根据“系统”名单和排查结果最终确定本校资助对象。
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及时维护系统信息,“双及时”推进精准资助。对继续在原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资金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新生,于新生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学校依据实际资助情况,通过“系统”资助管理模块维护好本校资助数据,并导出“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项目汇总表”,经校长(园长)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件通过“系统”上传。
同时,通过“双通道”反馈学生在校受助情况,“系统”将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开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受助情况查询功能,当地扶贫部门在收到反馈信息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受助情况记入受助学生家庭扶贫手册;学校在9月底前将学生受助信息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向学生家长寄送由学校盖章、学生本人签字的“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告知其子女本学期在校受助情况。(山东省高青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