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崇军)十岁孩子的童年本应幸福无忧、尽享父母呵护,但山东齐河县祝阿镇某村儿童张某某,不仅从未享受父母关爱,甚至连合法身份都未曾拥有,导致无法像同龄孩子一样踏入校园。
原来张某某的父母,系再婚离异,父亲因离婚刺激精神失常出走不归,妈妈更是杳无音讯,从小到大仅有毫无血缘关系的爷爷同他相依为命。母亲的出走导致合法程序缺失,张某某无法正常落户,几年前虽在爷爷的四处求助下得以就读镇中心小学,可没有户口却成为他升入中学无法逾越的拦路石,也成为爷爷的痛楚心病。就在老人四处碰壁、求助无门时,他从别人口中得知县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无偿为老百姓解决法律难题,便迫不及待的赶过来,他声泪俱下的诉说使在场的工作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虽然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张某某的爷爷法律援助,但面对这个数年疑难之案,无疑需要异常艰辛的工作。首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先后提起确认抚养权及让其母亲给付抚养费的诉讼,尽管张某某的母亲未能到庭,但法律的天平为张某某彰显了正义,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随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奔走于法院、公安机关及张某某就读学校、居住地村委会,进行了数次全面沟通,调取了大量详实的证据,依法启动公证程序为张某某的落户问题提供有利、扎实的法定依据。终于,在法律援助中心持之以恒的努力下,张某某的落户问题步入公安机关的合法程序并顺利取得合法身份,学籍问题也迎刃而解。
在法律援助的援助之手、慈爱之心、保护之盾下,张某某的爷爷多年的痛楚化作了欣喜,十年的心结凝聚成心语,含泪而发:“法律援助中心这个门,我走对了!法律援助给了我孙子合法身份,就是给了他新的生命啊!”老人的热泪里,流淌的不仅是感激,还有着无声的信赖和期望。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保护伞,也在群众的心里种下了希望的种子!(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