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电动自行车便捷、灵活,是群众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头盔、违法载人、无牌上路、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安全无小事,骑行莫侥幸。东明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牌再上路、骑车必戴盔、不闯灯、不逆行、不超员、不改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摒弃交通陋习,规范骑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宣传热度不降,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与安全宣传工作,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平安。(山东省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