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冯永华)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增多,难免会小酌一杯,但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管这已经是“老掉牙”的安全提示,但还是有些“酒司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有的司机甚至妨碍交警执法,受到法律的严惩。前不久,山东莘县交警大队张鲁中队民警在省道莘岩路加强路面交通巡逻时,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并妨碍公务执法驾驶员,该驾驶员杨某某近日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2018年1月13日,莘县交警大队张鲁中队民警李连兵带领三名辅警,在加强道路交通巡逻管控时,当巡逻至莘岩路张鲁中队门口附近时,远远发现一辆无牌小轿车行驶速度时快时慢,呈“S”形行驶,非常危险。凭借多年路面执法经验,民警判断该车一定有问题,四名民警辅警发出靠边停车信号,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该驾驶员发现交警要对他检查,不但不停车,反而从左侧道逆行并加速冲向执勤民警,结果两名辅警因躲闪不及被该车撞倒受伤。民警李连兵见状迅速反应,驾驶警车顺着该车逃跑路线快速追击,当追击到十公里外周元疃村时,民警李连兵及辅警将该驾驶员及车辆截获,并一同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该驾驶人尚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且该车无牌,已经到达报废标准。
日前,该驾驶员因妨碍执行公务罪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