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规范东昌府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昌府区大队将启用警用摩托车车载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抓拍设备:
鲁P9885警(警用摩托车)
鲁P9169警(警用摩托车)
二、抓拍地点范围:东昌府区大队辖区。
三、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上述设备将于2026年8月8日起启用,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抓拍到的违法车辆依法处罚,对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东昌府区大队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