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粽叶飘香
亲友团聚、小酌欢聚是人之常情
但佳节更需平安相伴
我选择代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都放假了,交警也休息了吧......
开一下应该没事
错!!!
小长假期间
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不打烊”
望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案例一
6月9日21时25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诸城市龙都街时,被诸城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的酒精结果为5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二
6月10日14时许,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潍九路由南向北行驶,被寒亭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结果为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三
6月11日20时30分,临朐交警在骈邑路与新华路路口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民警在对过往车辆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梁某驾驶的车内酒味很浓,有明显的酒驾嫌疑。随即对梁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将梁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样进行乙醇含量检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6月15日下午,安丘交警开展酒醉驾集中查处行动,当民警巡逻至文化路与秀水街路口时,发现一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脸色通红,随即民警拦停了驾驶人葛某。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葛某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葛某带至医院由医护人员对其进行静脉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6月16日15时18分,张某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密州路海关路口路段时,被诸城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 5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潍坊交警提醒大家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严查酒醉驾不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