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高新区交警全力做好春夏交替时节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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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高新交警“五大曝光”行动持续开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为深入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山东省聊城市高新交警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名单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

1
曝光一:突出违法车辆

序号

车辆号牌

车辆类型

突出违法行为

1

PT6033

大型汽车

逾期未检验

2

PM9161

大型

逾期未检验

 

 

2
终生禁驾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驾龄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付某廷

 

5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陈某宝

 

2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3
典型事故案例
 
 

案  例

 
 

      2019年11月12日11时30分许,吴某坤醉酒后驾驶鲁PG6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聊城市开发区北外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花园路口东200米处左转弯时,与沿聊城市开发区北外环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刘某某无证驾驶的无牌照豪爵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某坤驾车逃离现场。

      2020年12月08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坤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1年2月20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吴某坤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24年01月04日18时20分许,付某廷驾驶鲁P76**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韩集镇大白村路至仇陶村生产路中段,将由北向南步行的白某业刮撞,造成鲁P76**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坏,白某业受伤(于2024年01月08日在医院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付某廷驾驶鲁P76**号小型普通客车逃逸。
2024年01月30日17时05分许,陈某宝驾驶鲁P1J**号小型轿车沿聊城市省道325线由东向西行驶至73KM+300M(高新区华集路口西334号灯杆)处,与顺行在前索某华驾驶的金彭牌电动三轮车(车载周某芹、周某立)发生追尾碰撞,造成索某华当场死亡,周某芹、周某立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陈某宝弃车逃逸。因陈某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距,且疏忽大意、观察不当、操作不规范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起全部过错作用。

 

4
事故多发路口

 

序号

路名/路号

起止点

存在的主要道路安全隐患

1

省道105

 

 

1(公里/路段)200米~1(公里/路段)1000米

 

 

事故多发

伤亡事故

    交警提醒:请各位驾驶人驾车经过以上路口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确保交通安全。

 

5
高危风险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的高危风险行为

1

聊城市奕航物流有限公司

较多违章未处理

2

聊城银河物流有限公司

较多违章未处理

     交警提醒:运输企业应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和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
只有文明交通意识不断提升
道路才能更畅通
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山东省聊城市高新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