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25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吹风会,邀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万德强,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魏曙光,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科长李继舜,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刘静,共同介绍《滨州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李继舜介绍,下一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通过“五个强化”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滨州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强化宣传推动。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集中对“群众自拍,保险直赔”这一便民利民举措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同时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持续推进对《办法》的社会化宣传全覆盖,提升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
强化快处保障。对于轻微事故现场,经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当事人报警及现场具体情况,第一时间进行远程视频快处或指派就近警力到达现场,及时进行现场处置,提升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置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
强化出行引导。充分发挥“一路多方”机制作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出行提示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避免发生交通拥堵,降低交通事故风险。持续优化交通拥堵节点交通组织,精准分流诱导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强化事故预防。紧盯主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商超、医院附近等车流量较大和人员较密集的路段,依托科技化信息化手段,采取“桌面+路面”的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巡逻模式,全面延伸路面管控触角,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强化部门协作。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与保险机构将强化警保合作,通过数据融合分析、线索碰撞,共同防范打击各类保险欺诈行为,对利用《办法》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赔偿金的,依法严厉进行打击查处。(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