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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交警:三轮车载人,拉载的不是“方便”是“危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工作
 
  三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三轮车当“万能车”
 
  当“便车”顺路拉个人
 
  当“货车”载货
 
  当“校车”来回接孩子
 
  但事实上
 
  这种行为违法又危险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外出务农、务工人员增多,少数群众为图方便,乘坐三轮车、超员面包车、人货混装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已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莱阳交警持续开展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全力守护春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行动中,民警结合三轮车交通违法、事故等特点,明确重点管控路段、时段,科学安排警力,采取错时执勤的方式,突出早、午、晚高峰期重点时段,加强市区主要路段路口、农村集市周边道路、城乡结合部和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和频次,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随意拐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对近期
 
  部分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三轮车违法载人曝光
 
  交警提示
 
  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危害一:机动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
 
  三轮车因其结构的特殊性,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危害二: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
 
  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
 
  危害三: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危害四: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三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万一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极有可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
 
  不是载人!
 
  莱阳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三轮车≠万能车
 
  一定要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不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
 
  也不要为图方便
 
  搭乘三轮车出行
 
  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车祸猛于虎,切勿险中行!(山东省烟台市莱阳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