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聊城茌平交警持续开展“午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潍坊交警严查超员违法行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群)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交警查获两辆超员面包车,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核载9人,实载12人
 
  3月2日,安丘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面部表情异常紧张,民警通过车窗发现车内有超员嫌疑,遂示意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超员20%以上,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和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面包车超员载客的危害及后果,同时责令刘某对超员乘车人进行转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图一时方便超员一人被查获
 
  3月15日,安丘交警在206国道巡逻时查处一辆号牌为鲁G0***8的面包车,存在超员嫌疑,民警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其中一人十分吃力地蜷缩在车内。
 
  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据驾驶人王某交代,车上坐的都是同村的务工人员,要去附近干活,因图一时方便,感觉多拉1人挤一挤不会有事,不料在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关于车辆超员的“误区”
 
  误区一: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
 
  “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误区三: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非常危险。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提醒面包车驾驶人:
 
  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面包车驾驶员应做到不从事非法营运,不非法改装车辆,不客货混装,并主动告知广大群众不坐带病车、超员车。
 
  提醒面包车乘车人:
 
  不要因为节约成本或贪图方便而忽视交通安全,请广大乘车人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自觉抵制和拒乘超员车,发现超员车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交警支队)